線上檢修申報宣導

各類場所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期限表

甲類(1~3目)每年3月及9月前
甲類(4~7目)每年5月及11月前
乙類(1~3目)候船室 --- 每年3月前
乙類(4~6目)辦公室 --- 每年5月前
乙類(7~9目)每年9月前
乙類(10~12目)倉庫 --- 每年11月前
丙類-電信機器室 --- 每年5月前
丁類高度、中度、低度危險工作場所 --- 每年11月前
戊類
1.複合用途建築物中,有供甲類用途者(採整棟申報者)---每年5月及11月
2.前目以外供第乙、丙、丁類用途之複合用途建築物(採整棟申報者) --- 每年11月前
3.地下建築物 --- 每年11月前
己類、庚類 ---- 每年5月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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