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患電器火災宣導


【裝置電器時應注意事項】

1.燈泡或其他電熱裝置,切勿靠近易燃物品,尤其不可在衣櫃內裝設電燈,以免自動開關失靈引起火災。
 
2.室內裝置電燈,至少應離開天花板1英吋處裝設,不可裝 設在天花板裏面,因天花板裏面裝設電燈,在攝氏300℃即會 引起燃燒,如離天花板1英吋公分處裝設,則須攝氏1500℃方 能燃燒。
 
3.用電不可超過電線許可負荷能力。          

4.增設大型電器時,應先申請重新裝設屋內配線或電錶後再使用。
   
5.切勿自接臨時線路或任意增設燈泡及插座。
    
6.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,同時使用多項電器。  
    
7.電線延長線,不可經由地毯或高掛有易燃物牆上。



【平時使用應注意事項】

1.使用電器時,千萬不可因事分心突然離開忘了關閉,這樣很容易造成火災。  
   
2.使用電煖爐時,切勿靠近衣物或易燃物品,尤其在烘烤衣服時,更不可隨意離開,以免烤燃衣物引起火災。
  
3.使用過久的電視機,如內部塵埃厚積,則很容易使絕緣劣化,發生漏電,或因蟲鼠咬傷,將配線破壞,發生火花引起燃燒或爆炸,應特別注意維護及檢查。
    
4.電器插頭務必插牢,不使鬆動,以免發生火花引燃近旁物品。
  
5.電熱水器發生爆炸案已有多起,應隨時注意檢查其自動調節裝置是否損壞,以免發生高熱引起爆炸。
    
6.電器在使用時切勿讓小孩接近玩弄,以免觸電或引起火災;離家外出,應將室內電器關閉,以免發生火警。
    
7.電氣房及電源開關附近,應置備四氯化碳或乾粉滅火器,以資防。  
  
8.電氣火災,可用海龍、乾粉及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